时间:2022/11/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郑州的杨先生在一家公司租了辆车来跑网约车,结果不到两个月,车被公司扣下了,押金也不给退,这是怎么回事呢?

杨先生在4月11日和河南德鑫签了一个网约车租赁协议,合同是从4月13日到11月12日。在5月7日的时候把这个车给开涉水了。后来在4s店修了20多天,修好之后,公司一想要赔偿。要赔偿3万块钱,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直用车到7月1日,这期间公司一直说车子要卖出去,让我把车开到公司,公司就把车辆给扣住了,要我赔偿,或者是把这个车买下来。

今年5月份,杨先生租来的这辆车因为涉水损坏,在4S店进行了维修。关于赔偿金的问题,他和公司一直没能达成一致。

河南德鑫汽车租赁公司提出解决方案:要求杨先生赔偿车辆贬值费3万元,或者是花11万直接买下这辆车。而杨先生认为,自己已经花了元把车修好了,公司索要贬值费可以理解,但3万元确实太高了。而公司提出的第二种方案:11万买下这辆现代悦动车辆,杨先生表示更是承受不起。

节目之后,记者联系到了河南德鑫汽车租赁公司的李经理,电话那头的李经理一说起这事儿,也是气不打一处来,她表示公司一直在积极的处理这件事,可是原车主坚持,不要涉过水的车。杨先生这边又始终不予配合。所以杨先生租车的1万元押金无法退还。

当天下午,记者陪同杨先生一起来到了丰乐路河南德鑫汽车租赁公司见到了李经理。关于扣车的问题,李经理解释,因为车主要卖车,赔付问题又一直没达成一致,公司只能先把车辆收回。现在既然杨先生希望能够解除合同退还押金。那么,剩余的事情就是解决车辆涉水后的赔付问题了。

李经理提出的保险上浮费用,车辆现值损失费,这些都在情理之中,但为什么不能按合同执行呢?记者现场拿出了杨先生当初和公司签下的合同。杨先生修车花了元,按照合同规定,应该赔付公司元,作为车辆的现值损失费。再加上下一年车辆保险的上浮费用,剩余的押金部分应该悉数退还。

10分钟后。向领导汇报完毕的李经理再次回到办公室。经过沟通,公司决定先退还给杨先生元押金,剩余元留作扣除赔付的元和保险上浮费。但是,还有半个月的租金元是直接交给原车主的,这位车主又是什么态度呢?

刚买的新车泡了水,车主确实很心疼,在记者的调解下,他最终表示,这块的租金问题,他会和杨先生私下解决。杨先生这边也表示非常理解,事情解决到这儿,杨先生心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回过头,再来看整件事,按照合同,计算出来的车辆现值损失费明明是元,而河南德鑫汽车租赁公司一开始却要2万,杨先生也始终没有搞清楚合同条款,这才导致双方一个多月来一直僵持不下。直到记者介入,详细研究了合同,才让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在此,直通节目组提醒您,

不管签定什么合同,

务必看清楚合同条款,

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河南交通广播《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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