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第四篇其他建筑、场所防火

一、石油化工防火

1、装置布置:明火设备应集中布置在区域内的边缘部位,放在散发可燃气体设备、建筑物的侧风向或上方向,但有飞火的明火设备,应布置在上述设备的侧风向;全厂性的高架火炬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空分站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并宜位于散发乙炔及其他可燃气体、粉尘等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2、大型石油化工生产装置都是通过火炬来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中小型企业设置专用火炬有困难时,可将易燃易爆无毒的气体通过放空管(排气筒)直接排入大气

3、火炬系统:距火炬30m范围内严禁可燃气体放空

4、放空管:一般设在设备或容器的顶部,室内设备安设的放空管应引出室外,其管口要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此外,连续排放的放空管口,还应高出半径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屋顶3.5m以上;间歇排放的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安全阀排放管口不得朝向邻近设备或有人通过的地方,排放管口应高出8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m以上

5、储运防火:

(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等应设置在城市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在城市全年最小频率的上风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较高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不易积存的地带,四周应设高度≥1m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钢质储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应≥2处,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30m,接地电阻≤10Ω

(2)铁路:作业区内需设环形消防车道。受条件限制的,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车道与装卸栈桥的距离[15,80]m。装卸栈桥宜设半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压力一般≥0.15MPA,消火栓间距≤60m。在距离装卸栈桥边缘10m以外的油品输入管道上,设有紧急切断阀。当两条油品装卸栈共用一座栈桥或一排鹤管时,两条装卸中心线的距离是:采用公称直径为mm的小鹤管时,一般≤6m,采用公称直径为mm的大鹤管时,≤7.5m。

(3)公路:装卸时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罐口,装卸车辆进入装卸区行车速度≤5km/h;灌装时,鹤管内的油品流速要≤4.5m/s。装卸完毕后,需静止至少2min。当油品管道进入油品装卸区时,要在进入点接地,防雷接地电阻≤10Ω,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Ω,在距装卸鹤管10m外的装卸管道上,必须设置紧急切断阀。装卸车鹤管之间的距离≥4m,装卸车鹤管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5m

(4)码头:锚地上游装卸甲乙类油品泊位与锚地距离应≥0m,丙类≥m;锚地下游的油品泊位与锚地≥m;甲乙类油品码头前沿线与陆上储油罐≥50m,油品码头与陆上与装卸无关的其他设施≥40m;装卸甲乙类油品泊位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40m。油品泊位的码头结构应采用不燃材料,油品码头上应设置必要的人行通道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6、设施:消防水泵的主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机泵,且应按%备用能力设置,柴油机的油料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运转6h的要求(对比给水:1.5L/KW,50%);9.1.1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消防水泵房用电负荷应为一级;12.2.15消火栓的保护半径≤m(对比给水m)

二、地铁防火

1、建筑防火:

(1)地下车站及其出入口通道、地下区间、联络通道、控制中心、主变电所、易燃物品库、油漆库、地下停车库、列检库及其他检修用房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地上车站及地上区间、地下车间出入口地面厅、风亭等地面构筑物、运用库、检修库、维修综合楼、综合办公楼、物质总库的库房、调机库、索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洗车机库、工程车库等耐火极限不低于二级

(2)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可划分一个防火分区,站厅公共区面积≤m2,地上车站站厅公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站厅设备管理区应与站厅、站台公共区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其中地上≤m2,地下及H24m的地上高架车站,设备管理区防火分区最大面积≤0m2。车辆基地运用库内的运转办公区宜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地下停车库、列检库、运用库等场所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每个≤m2,设自动灭火系统时,面积不限

(3)防火分隔措施:

一般规定:

●控制中心宜独立建造,不应与商业、娱乐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合建,并应避开易燃易爆场所,确需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主变电所应独立建造。独立建造的控制中心,地上主变电所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固定灭火装置设备室、消防水泵房、通风机房、蓄电池室等火灾时需运作的房间,应独立设置并采用≥2h防火隔墙+1.5h楼板与其他分隔。

●与地下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相邻的车站,其站台层、站厅付费区、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以及用于乘客疏散的通道内,严禁设置商铺和非地铁运营用房。

●在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外设置的商铺,应采用≥2h防火隔墙或≥3h防火卷帘与其他分隔,商铺内应设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商铺总S≤m2,单个S≤30m2)

●在站厅上或下层设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厅严禁采用中庭与其相连通,连通此场所的楼梯应设置≥3h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分别由地铁、此场所控制,楼梯周围的其他临界面应设防火墙;

●在站厅层与站台层之间设置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时,站台至站厅的楼梯不应与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连通,楼梯穿越非地铁功能场所时应设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在站厅公共区同层布置的非地铁功能场所,应用防火墙与公共区分隔,相互间采用下沉广场或连接通道连通,不应直接连通,下沉广场的宽度应≥13m,连接通道的长度应≥10m,宽度应≤8m,连接通道内应设置2道分别由地铁和非地铁场所控制且≥3h的防火卷帘

●在管道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处两侧各1m范围内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地下车站:

●站台与站厅公共区之间除上下楼梯的开口外,不应设其他上下连通的开口

●风道、区间风井及其风道等维护结构≥3h,区间风井内柱、梁、楼板≥2h

●上下重叠平行站台的车站,当下层穿越上层时,应在上层站台的楼梯或扶梯开口部位设≥2h防火隔墙,之间的联系楼梯或扶梯,除可在下层开口处设≥3h防火卷帘外,其他部位设≥2h的防火隔墙

●站厅层位于站台层下方时,除在站厅至站台的楼梯或扶梯开口处采用≥3h防火卷帘外,其他部位≥2h防火墙

●多线同层站台平行换乘车站的各站台之间应设≥2h的纵向防火隔墙,该防火隔墙应延伸至站台外≥10m

●点式换乘车站站台间的换乘通道和换乘梯,除可在下层站台的通道或楼梯处人员上下通行部位采用≥3h防火卷帘外,其他部位应设≥2h防火隔墙

●侧式站台与同层站厅换乘车站,除可站台连接同层站厅的通道口采用≥3h防火卷帘外,其他部位≥3h防火墙

●通道换乘车站的站间换乘通道两侧应设≥2h防火隔墙,通道内应采用2道≥3h防火卷帘分隔

●在站厅层与站台层之间设地铁设备层时,站台至站厅的楼梯穿越设备层的部位周围应设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地上车站:

●站厅位于站台上方且站台层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除可在站台至站厅楼梯或扶梯开口处采用≥3h防火卷帘外,其他部位≥2h防火隔墙

车辆基地:

●车辆基地不宜设在地下,当设置在地下时,应在地下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库房的总宽度≤75m时,可沿库房的一条长边设置,但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场,面积≥15m*15m(汽车库是12*12);地下消防车道与车辆基地(含停车库、列检库、运用库等)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3h的防火墙分隔,防火墙上设消防救援入口,入口处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分隔

●基地上部不宜设其他使用功能的场所,确需时,之间应≥3h楼板分隔,基地承重构件≥3h,楼板≥2h

●酸性蓄电池充电间宜独立建造,不应与值班室或经常有人场所相邻布置,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靠外墙单层设置,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必须开门窗时,甲级

(4)装修材料:装修材料不得用石棉、玻璃纤维、塑料;车站内使用的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

3A主变电所(除地面绝缘材料外);停车库、列检库、运用库和联合检修库、物资库等、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管理用房;站厅、站台、人员出入口、疏散楼梯及楼梯间、疏散走道、避难走道、联络通道等人员疏散部位和消防专用通道的室内装修材料(墙、地、顶、隔断)均应采用A级材料,但站台门的绝缘层和地上具有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其地面装修材料可为B1级

2A中央控制室、控制中心、应急指挥室;地上车站公共区

1A休息室、更衣室、卫生间等场所;垃圾箱

(口诀:主变基地全A,设管厅台3A,控制上区2A,厕所休更1A)

地上、地下车站公共区的广告灯箱、导向标志、休息椅、电话亭、售检票机等固定服务设施≥B1

(5)防烟分区:站厅与站台的公共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面≤0m2,设备管理区每个防烟分区建面≤m2

2、安全疏散

(1)4min内全部撤离站台,并应6min内全部疏散至站厅公共区或其他安全区域

(2)每个站厅公共区应≥2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且应分散设置,之间最小水平距离≥20m,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安全出口应按每条线≥2个设置。地下有人值守的设备管理区每个防火分区应有安全出口≥2个,其中至少有1个直通地面;

(3)5.5.4消防专用梯、垂直电梯、竖井爬梯、消防专用通道以及管理区的楼梯,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换乘楼梯、自动扶梯、电梯、敞开楼梯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敞开楼梯间可以作为疏散通道并记入疏散总宽度)

5.3.2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和换乘梯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换乘通道和换乘梯具有良好的自然排烟条件时,换乘车站通向该换乘通道或换乘梯的出口可作为安全出口,但地上车站向地下车站的换乘通道和换乘梯不能作为安全出口;火灾时兼作疏散用的自动扶梯应符合:一级负荷供电、不燃材料制造、应能在事故时保持运行、下部空间与其他部位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4)站厅公共区与商业等非地铁功能场所的安全出口应各自独立设置,两者的连通口不得作为相互的安全出口

(5)地下一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应至少设2个直通地面的安出,与站厅公共区同层布置的站台应符合:当站台与站厅公共区之间设置防火隔墙时,应在防火隔墙上设置至少2个门洞,相邻2门洞之间最小水平距离≥10m;当站台与站厅公共区之间未设置防火隔墙时,站台上任一点至地面的疏散时间应≤6min;地下车站设备层、车辆基地和其建筑上部其他功能场所的安出应分别独立设置

(6)载客运营地下区间内应设置纵向疏散平台,单侧临空时,宽度宜≥0.6m,双侧临空时,宽度宜≥0.9m。平台的设置高度宜低于车辆地板面0.1m-0.15m,平台标高与联络通道标高宜接平;靠区间壁的墙上应设置扶手,高度宜为0.9m;平台的耐火极限应≥1h。

(7)两条单线载客运营地下区间之间应设置联络通道,相邻两条联络通道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m,通道内应设置一道并列二樘且反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

(8)单洞双线载客运营地下区间的线路间宜设置≥3h的防火墙,不设置防火墙且不能敷设排烟道(管)时,在地下区间应每隔m设置一个直通地面的疏散井,井内的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当地下区间利用区间风井进行疏散时,风井内应设置直达地面的防烟楼梯间

(9)站厅与站台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50m

(10)地下出入口通道的长度不宜大于m,m时,应增设安全出口,且该通道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出≤50m

(11)设备与管理用房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出的距离,当房间疏散门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时≤40m,当位于袋型走道两侧或尽端时≤22m

(12)地下停车库、列车库、运用库的室内最远一点至最近安出的疏散距离应≤45m,当设置自动灭火时,应≤60m

(13)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要求:站台和公共区疏散指示标志应设在墙面上,上边缘距地面≤1m,间距≤20m;设在吊顶下时其下边缘距地应≥2.2m,上边缘距吊顶面应≥0.5m;安出和疏散通道出口处的标志应设在门洞上部或边缘,标志上边缘距吊顶面≥0.5m,下边缘距地面≥2m;疏散走道两侧及转角处的标志应设在墙上,上边缘距地面≤1m,间距≤10m,转角处间距≤1m,吊顶下宜增设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地面≥2.2m;设备管理区疏散通道内的标志间距≤10m;地下区间纵向疏散平台上设置疏散指示标志间距宜≤15m(人防)。口诀(站厅站台20m,地下区间15m,疏散通道10m,通道转角1m)

3、消防设施

(1)室外消火栓:除地上区间外,地铁车站、车辆基地应设。数量:地下车站≥2个,流量≥20L/s,地上符合规范

(2)室内消火栓:站厅、站台、设备层、地下区间及30m的人行通道等处。地下车站≥20L/s,地下车站出入口通道、地下折返线、地下区间≥10L/s,地上符合规范。单口单阀消火栓布置间距≤30m,两只单口单阀为一组的≤50m,人行通道内≤20m

(3)自动喷水:建面Sm2的地下;可燃物品仓库和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或高层仓库

(4)除区间外,应配置灭火器,按严重危险级配置

(5)排烟:地下或站厅、站台公共区;Sm2的地下车站设备管理区及地下单个S50m2且经常有人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设备管理区内L20m的内走道,L60m的地下换乘通道、连接和出入口通道;车辆基地。地上排烟风机在℃时应能连续工作≥0.5h(地下车站、区间≥1h)。排烟管道不应穿越前室或楼梯间,必须穿时,管道的耐火极限应≥2h。火灾时需要运行的风机,从静态转换为事故状态所需的时间应≤30s,从运转状态转换为事故状态应≤60s。地下车站的排烟风机确需与补风机、加压送风机共用机房时,设在机房内的排烟管道及其连接件的耐火极限应≥1.5h

(6)防烟: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无自然通风的封闭楼梯间

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系统可与正常通风系统合用,该系统由正常运转模式转为防烟或排烟运转模式的时间≤s

地上车站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地下区间宜采用纵向排烟

排烟量应按≥60m3/(m2.h)计算,地下站台的排烟量还应保证站厅到站台的扶梯口处≥1.5m/s的向下气流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地下车站、区间隧道、控制中心、面积S的地面车站及高架车站,按火灾报警一级保护对象设计

(8)消防配电:

应急照明应由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供电,并应按公共区与设备管理区分回路供电。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应由同一分支回路供电

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变电所操作电源、地下车站及区间的应急照明用电负荷应为特别重要负荷;

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电线电缆均应铜芯;地下线路敷设的电线电缆应低烟无卤阻燃,地上宜低烟无卤阻燃;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耐火电线电缆,由变电所引至重要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主干线及分支干线,宜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9)车站疏散照明的地面应≥3lx,地下区间道床面≥3lx;楼梯、扶梯、疏散通道转角处的照度应≥5lx;变电所、配电室等应急指挥和应急设备场所的备用照明应≥正常照度*50%;其他场所10%。持续宫殿时间应≥60min

三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地下设备用房、风井和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地面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及其他辅助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防火分隔: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每个防火分区S≤0m2,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进行分隔,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用≥2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辅助用房之间应采用≥2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

2、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安出数量≥2个,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出,但必须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出,建面≤m2且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灭火设施

(1)消防给水系统:一二类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3h,三类隧道≥2h

采用干式给水系统时,应在管网最高部位设自动排气阀,管道充水时间≤90s,

隧道内消火栓用水量≥20L/s,隧道外≥30L/s;对于长度0m的三类隧道,隧道内外的消火栓用水量可分别为10L/s和20L/s

最不利点处的水枪充实水柱10m,隧道内消火栓的间距≤50m。管道内的消防供水压力应保证用水量达到最大时,最低压力≥0.3Mpa,但当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0.7MPa(人防0.5)时,应设减压设施。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于危险级别较高的隧道,还采用自动喷水系统,类型一般为水喷雾灭火系统或泡沫水喷雾联用灭火系统

(3)灭火器:灭火器设置按中危险级考虑,隧道内设ABC类灭火器,设置点间距≤m。运行机动车的一二类隧道和运行机动车并设置3条及以上车道的三类隧道,在隧道两侧均应设置灭火器,每个设置点≥4具;其他隧道,可在隧道一侧设置,每个设置点≥2具

4、报警设施:隧道入口处—m处,应设报警信号装置,当隧道封闭段长度0m时,宜设消防控制室

隧道长度0m时,可设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长度0m时,可设一台主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多台分火灾报警控制器,车行隧道内每隔-m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5、防排烟系统:排烟模式有纵向、横向、重点。一二三类隧道应设防排烟设施。Lm的隧道,宜采用纵向分段排烟或重点排烟。长度≤m的单洞单向隧道,宜采用纵向排烟,单洞双向隧道,宜采用重点排烟。纵向气流速度≥2m/s(纵向排烟用射流风机;横向排烟,排烟和平时隧道通风系统兼用;重点排烟专用排烟风道)。排烟风机应能在℃下连续运行1h,排烟管道耐火极限应≥1h

6、消防供电:一二类隧道的消防用电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三类隧道按二级。高速公路应设置不间断照明供电。应急照明应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并保证照明中断时间≤0.3s。隧道两侧、人行横道应设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高度≤1.5m,一二类隧道内疏散照明和指示标志连续供电时间应≥1.5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2h,三四类隧道≥1.0h,隧道端口外接的站房≥1.5h。公路隧道应采用阻燃耐火型电缆,城市隧道应采用无卤、低烟、阻燃耐火型电缆;长、大隧道应急照明主干线宜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四加油加气站防火

1、站址选择: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

下列加油加气站不应联合建站:

CNG加气母站与加油站;CNG加气母站与LNG加气站;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LPG加气站与LNG加气站

允许加油站与加气站(LPG、LNG、CNG)合建。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宜将柴油罐布置在LPG储罐或CNG储气瓶(组)、LNG储罐与汽油罐之间

2、平面布局:

(1)CNG加气母站内,单车道或单车位宽度≥4.5m,双≥9m;其他类型加油加气站,单≥4m,双≥6m

(2)站内道路转弯半径≥9m

(3)加油加气作业区内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8%,且宜坡向站外

(4)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3m

(5)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3m

(6)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不应作业区内)

(7)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2.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或不设围墙

3、建筑防火

●加油加气站建筑防火通用要求

(1)加油加气站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二级,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罩棚顶棚其他部分应采用不燃烧体建造

(2)加油加气站站房内可设非明火餐厨设备,站房可与设置在辅助服务区内的餐厅、汽车服务、锅炉房、厨房、员工宿舍等合建,但与上述设施间应设置无门窗洞口且≥3h的实体墙分隔;

(3)站房可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但应符合规范规定,即站房的一部分位于加油加气作业区内,该站房的建筑面积不宜m2,且该站房内不得有明火设备;加油加气站内设置的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

(4)罩棚应用不燃材料制作,H应≥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宜≥2m

(5)加油加气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加油加气做业内的电缆沟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6)钢制油罐、液化石油气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2处

●汽车加油站建筑防火要求

(1)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

(2)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油罐

(3)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应≥4m,沿建筑物的墙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顶面≥1.5m

(4)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位于加油岛端部的加油机附近应设防撞柱,H应≥0.5m

(5)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方式

4、消防设施

(1)灭火器材配置

●每2台加气机应配置≥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具6L泡沫灭火器,不足2台应按2台配置

●地上LPG储罐、地上及地下LNG储罐、CNG储气设施,应配置2台≥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间的距离15m时,应分别设置

●地下储罐应配置1台≥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间的距离15m时,应分别设置

●LPG泵和LNG泵、压缩机操作间,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配置≥2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沙子2m3

(2)消防给水设施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水泵宜设2台,当设2台时,可不设备用泵,当计算消防用水量35L/s时,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①加油站、CNG加气站、三级LNG加气站和地下LNG储罐的各级LNG加气站及合建站

②合建站中地上LNG总V≤60m3的

③LNG加气站位于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m内,且能满足一级站供水量≥20L/s或二级站供水量≥15L/s

④LNG储罐间净距≥4m,且在储罐间设≥3h的防火隔墙,防火隔墙顶部高于LNG储罐顶部,长度至两侧防护堤,厚度≥mm

⑤LNG加气站位于城市建成区以外,且为严重缺水地区

(3)火灾报警系统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可燃气体检测器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可燃气体爆炸下限*25%

5、供配电

加油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五、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

燃煤发电厂

主厂房:由汽机房、集中控制楼、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等组成(锅煤氧汽,集)

1、主厂房、点火油罐区、液氨区及贮煤场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长边设置尽端式消防车道,并应设回车场,面积应≥12*12,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应≥18*18。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应≥4m,净高宜≥5m,困难时应≥4.5m,坡度宜≤8%;

2、消防站应布置在厂区的适中位置,消防站车库正门应朝向厂区道路,距厂区道路边缘宜≥15m,单台机组容量为MW及以上的火电厂应设置企业消防站;消防车的配置宜符合:单机容量为MW、MW级机组,应≥2辆消防车,其中一辆为水罐或泡沫消防车,另一辆可为干粉或干粉泡沫联用车,单机容量为0MW机组,应≥3辆消防车,其中2辆应为水罐或泡沫消防车,另一辆可为干粉或干粉泡沫联用车

3、点火油罐区应单独布置,四周应设置1.8m高的围墙,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点火油罐区围墙时,应为2.5m高实体围墙;制氢站、供氢站宜为独立建筑,四周应设置≥2.5m高的实体围墙;液氨区应设置≥2.2m实体围墙,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液氨区围墙时,应≥2.5m(建规: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的四周应设置高度≥1m的不燃性实体防护墙)

4、耐火等级:一级:主控楼、网络控制楼、微波楼、网络继电器室、油浸变压器室,三级:冷却塔、吸收塔、灰库,其他为二级(包括5个主厂房);

5、防火分区:主厂房地上部分:≤MW,应≤6台机组的建筑面积,MW机组、0MW机组,应≤4台机组的建筑面积;地下部分,应≤1台机组的建筑面积

6、防火分隔:除氧间与煤仓间或锅炉房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隔墙,隔墙的耐火极限应≥1h;发电厂建筑物内电缆夹层的内墙应采用耐火极限≥1h的不燃烧体(强条)

7、构造防火:

●当汽机房、屋内变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集中控制楼及网络控制楼的墙外5m以内有变压器时,在变压器外轮廓投影范围外侧3m内的上述建筑物外墙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和通风孔,且该区域外墙应为防火墙,当5-10m范围内有变压器时,在上述外墙上可设置甲级防火门,变压器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耐火极限应≥0.9h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等室内疏散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主厂房各车间隔墙上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主厂房煤仓间带式输送基层应采用耐火极限≥1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均应乙门;集中控制室应采用2h防火隔墙+1.5h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隔墙上门窗应乙级;蓄电池室、充电机室以及蓄电池前套间通向走廊的门,均应采用向外开启的乙门(车煤集蓄均为乙门)

8、点火及助燃油系统:油罐区卸油总管和供油总管应布置在油罐防火堤外,油罐的进、出口管道,在靠近油罐处和防火堤外面应分别设置隔离阀。油罐区的排水管在防火堤外应设置隔离阀,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6.4.8强条)

9、发电厂氢系统设计应符合:

●汽机房(汽轮发电机房)内的氢管道应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区域

●发电机的排氢阀和气体控制站(氢置换设施),应布置在能使氢气直接排往厂外的安全处,排氢管必须接至厂外安全处,排氢管的排氢能力应与汽轮机破坏真空停机的惰走时间相配合,排氢管管口应设阻火器

●除必须用法兰与设备和其他部件相连接外,氢气管道管段应采用焊接连接;与发电机相连接的氢管道,应采用带法兰的短管连接

●氢管道应有防静电的接地措施

●发电机氢气管道应设检漏装置,在发电机工作氢压高于冷却水压时,冷却水侧也应设置氢气监测器和报警器

10、变压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备:≤35KV户内配电装置当未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时,其油断路器、油浸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应设置在两侧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35KV户内配电装置应安装在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且实体墙高度不应低于配电装置中带油设备的高度。总油量kg的户内油浸变压器,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11、锅炉煤粉系统:煤粉系统的设备保温材料、管道保温材料及在煤仓间穿过的汽、水、油管道保温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12、挡油设施的容积按油量的20%设计。总事故贮油池容量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贮油或挡油设施应设备外廓每边各1m

13、电缆及电缆敷设:

●防火墙上的电缆孔洞应采用3h的电缆防火封堵材料或防火封堵组件进行封堵

●当电缆明敷时,在电缆中间接头两侧各2-3m长的区段及沿该电缆并行敷设的其他电缆同一长度范围内,应采取防火措施

●在电缆隧道和电缆沟道中,严禁有可燃气、油管路穿越,电缆应每隔7m设置防火封堵

●在敷设电缆的电缆夹层内,不得布置电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主厂房到网络控制楼或主控制楼的每条电缆隧道或沟道所容纳的电缆回路应满足:单机容量为MW及以上时,不应超过1台机组的电缆;[MW,MW],不宜超过2台,时,不宜超过3台

●架空敷设的电缆与热力管路应保持距离,控制电缆、动力电缆与热力管道平行时,分别≥0.5m及1m;交叉时,分别≥0.25m及0.5m

14、安全疏散:

●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集中控制楼的安出均应≥2个,上述安出可利用通向相邻车间的乙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车间地面层至少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出;集中控制室的房间疏散门≥2个,房间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建筑面积≤m2时可设置1个

●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最远工作地点到直通室外的安出或疏散楼梯的距离应≤75m,集中控制楼最远工作地点到直通室外的安出或楼梯间≤50m,配电装置室房间内任一点到房间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应≤15m,配电装置楼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疏散距离应≤30m

●运煤栈桥安全出口的间距应≤m;卸煤及运煤地下室安全出口的距离应≤60m;电缆隧道长度m时,其两端安全出口间距应≤75m(注意:很多场所安全出口距离都是不小于,此处均为不大于)

●主厂房至少应有1个能通至各层和屋面且能直接通向室外的封闭楼梯间,其他疏散楼梯可为敞开式楼梯;集中控制楼至少应设置1个通至各层的封闭楼梯间

15、室外消防给水:露天煤厂的消防用水量应≥20L/s;液氨区及露天布置的锅炉区域,消火栓的间距宜≤60m,液氨区应配置喷雾水枪;点火油罐宜设移动式冷却水系统

16、7.3.1下列场所应设室内消火栓:主厂房、主控制楼、网络控制楼、集中控制楼、微波楼、屋内高压配电装置(有充油设备)、脱硫控制楼、吸收塔的检修维护平台;屋内卸煤装置、碎煤机室、转运站、筒仓运煤皮带层;柴油发电机房;一般材料库、特殊材料库(可不设的有:脱硫工艺楼、油浸变压器室、消防水泵房、供氢站、空气压缩机室)

17、7.4.1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设计:室内水平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段,对于单层,可关闭不相邻5个消火栓,非单层建筑可关闭不相邻5根竖管

18、7.4.2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对于高层、主厂房和材料库,消火栓栓口动压应≥0.35Mpa,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对于其他建筑,0.25,10

19、单机容量为50MW-MW的燃煤电厂,应设置集中报警系统,单机容量为MW及以上的,应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应与集中控制室合并设置

20、9.1.2单机容量25MW的发电厂,消防水泵及主厂房电梯应按I类负荷供电,25及以下的不低于II类负荷;单台发电机容量≥MW时,主厂房电梯应按保安负荷供电。自动灭火系统、与消防有关的电动阀门及交流控制负荷应按保安负荷供电。当机组无保安电源时,应按I类负荷供电

21、9.1.4单机容量≥MW的燃煤电厂的主控室、集控室、柴油发电机房的应急照明,应采用蓄电池直流系统供电,困难时,一些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应采用自带电源的应急灯,其他场所的应急照明应按保安负荷供电;单机容量MW的燃煤电厂的应急照明,应采用蓄电池直流系统供电

燃机发电厂

22、燃机电厂主厂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6台机组的建筑面积

23、燃气轮机发生熄火时,燃机入口燃料快速关断阀宜在1s内关闭

变电站

24、地上、地下变电站每个防火分区建面应≤0m2,设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面积可增1倍,局部设,局部增1倍

25、耐火等级:变电站内建筑物中油浸变压器、事故贮油池一级,其他二级

26、建筑Sm2的控制室、通信机房、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厅、阀厅、户内直流厂、电缆夹层,其疏散门宜≥2个,主控制楼每层建筑S≤m2时,可设1个,m2时,应设2个

27、消防供电:消防水泵、自动灭火系统、与消防有关的电动阀门及交流控制负荷,户内变电站、地下变电站应按I类负荷供电,户外变电站应按II类负荷供电。变电站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当本身带有不停电电源装置时,应由站用电源供电,不带,应由站内不停电电源装置供电---单独的供电回路--输出功率等于全负荷功率*%,不停电电源的容量3h以上。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蓄电池直流系统供电,疏散通道连续供电时间≥30min,继续工作应急照明≥3h

六飞机库(略)

七汽车库、修车库防火

1、汽车库的分类修车库

I类(,+∞)或S00m2I类(15,+∞)或Sm2

II类(,]或(,00]II类(5,15]或(0,]

III类(50,]或(0,]III类(2,5]或(,0]

IV类(0,50]或(0,0]IV类(0,2]或(0,]

●地下汽车库、高层汽车库、多层汽车库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室内无车道无人员停留)、复式汽车库(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这两种都属于机械式汽车库

●停车场(按停车数量)I类(,+∞)II类(,]III类(,]IV类(0,]

●屋面露天停车场与下部汽车库共用汽车坡道时,停车数量计算在汽车库的车辆总数内

●室外坡道、屋面露天停车场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汽车库的建筑面积之内

●公交汽车库的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值增加2倍

2、防火设计要求

I类汽、修车库,地下和高层汽车库、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一级;IIIII类汽、修库二级;IV类汽、修库三级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储存区内。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汽油罐、加油机、加气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罐、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3罐2机,锅变开关)

(2)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若设在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老年人、病房楼等建筑内时,应只设在地下且满足2h楼板完全分隔+汽车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与其他部位应分别独立设置;

(3)I类修车库应单建;IIIIIIV类修车库可设在一二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甲乙仓库、明火车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的教学楼、老年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4)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IV类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5)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口诀:甲乙炔电理漆);

(6)防火间距:汽车库、修车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除甲类物品仓库)表4-8-1

高层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8-1的规定值增加3m

汽车库、修车库与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应按表规定值增加2m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25m,与重要公共建筑≥50m,甲类与明火≥30m

●4.2.2调整:高墙无门窗洞口或高墙比较低(一二级)屋面高15m及以下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间距不限;当高墙与较低建筑等高以下范围内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间距减小50%;相邻两座一二级,较高≥2h+开口部位设甲门窗或防火卷帘、水幕等,间距可减小,但应≥4m;相邻一二级,较低屋顶无开口,屋顶≥1h+防火墙,间距可减小,但应≥4m

3、防火分区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面应≤m2(设自灭时不能增加)

汽车库防火分区及调整:

●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面应符合表4-8-2的规定

●敞开、错层、斜楼板式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面应≤4-8-2的规定*2

●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面应按表减少35%

●汽车库内设自喷时,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面应≤表规定*2

修车库防火分区及调整:

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应≤0m2,当修车部位与相邻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面≤0m2(设自灭时不能增加)

●机械式汽车库: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当停车数量超过辆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为多个停车数量≤辆的区域,但当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1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成多个停车单元,且停车单元内的停车数量≤3辆时,应分隔为停车数量≤辆的区域

●分散充电设施:汽车库内同一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置,且应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汽车库的首、二、三层,当设置在地下时,宜在-1层,不应在地下四层及以下,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应设独立的防火单元,当设在单层汽车库内时,最大允许建筑面积0m2,多层内,1m2,高层及地下时,0m2,每个防火单元应2h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隔,防火隔墙上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乙级防火门。当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双排照);灭火器宜选用干粉灭火器,按“严重危险级”配置;负荷等级三级;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宜≥0.4m

4、防火分隔

●为汽车库、修车库服务的以下附属建筑,可与其贴邻,但应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①储存量≤1t的甲类物品库房

②总安装容量≤5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储存量≤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

③1个车位的非封闭或≤2个车位的封闭喷漆间

④建面≤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场所

●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贴邻建造时,应用防火墙隔开;设在建筑物内的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部分之间,应用防火墙和2h楼板分隔;汽车库内设置修理车位时,停车部位与修车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和2h楼板分隔

●除敞开式汽车库、斜楼板式汽车库外,其他汽车库内的汽车坡道两侧应采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等与停车区隔开;但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坡道的出入口可不设水幕、防火卷帘或甲级防火门

●修车库内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漆的工段,当超过3个车位时,均应采用防火隔墙等分隔措施

●防火挑檐: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洞口的上方,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上、下窗之间墙的高度,不应小于1.2m(不可调整)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宽度不小于1m的不然性防火挑檐

●5.2.3三级汽车、修车库的防火墙或隔墙,应高出不燃性屋面≥0.4m,高出可燃或难燃屋面≥0.5m

6、安全疏散

●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出的疏散距离≤45m,当设自动灭火时≤60m。单层或设在首层的汽车库≤60m

●疏散楼梯:

H32m的高层汽车库、室内外高差10m的地下汽车库,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封闭;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楼梯的宽度应≥1.1m

与住宅地下室相连通的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可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当不能直接进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时,应在地下汽车库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之间设置连通走道,走道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汽车库开向该走道的门应甲门

●人员安全出口:6.0.2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人员安全出口应≥2个,IV类汽车库和IIIIV类修车库可设一个;以下情况可不设人员安全出口: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每个停车区域当停车数量时,应至少设1个楼梯间,楼梯间与停车区域之间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乙级门,楼梯的净宽应≥0.9m

●汽车库修车库疏散出口:应≥2个,以下可设置1个,2个疏散口≥10m

IV类汽车库

IIIIIIV类修车库

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III类地上汽车库

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辆且建面S0m2的地下汽车库

●6.0.12IV类汽车库设汽车坡道有困难时,可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为汽车疏散出口,升降机的数量应≥2个,停车数量25辆时,可设置1台

●停车场的汽车疏散出口≥2个,停车数量≤50辆,可设1个

●汽车疏散坡道的净宽度,单车道应≥3m,双车道应≥5.5m;I、II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量的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式,坡道为双车道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应≥2个,其他楼层可设1个

●5.5.6直通建筑内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电梯候梯厅,并2+乙分隔

7、消防设施

(1)消防给水: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一二级耐火等级的IV类修车库和一二级停放数≤5的汽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屋顶消防水箱,容量≥12m3

(2)室内外消火栓

III类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外消防用水量≥20L/s,III类汽车库、修车库≥15L/s,IV类≥10L/s

IIIIII类汽车库及III类修车库室内消火栓用水量≥10L/s,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相邻2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IV类汽车库及IIIIV类修车库≥5L/s,保证1个水柱到达任何部位

车库室内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应≥10m,同层相邻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50m,高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室内消火栓间距应≤30m

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h计算,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1h计算,泡沫灭火系统可按0.5h计算

7.1.10汽车库、修车库室内消火栓10个时,室内消防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并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道相连接(对比给水:应环状,当时外栓设计流量≤20L/s,且室内拴≤10个时,可枝状

(3)固定灭火系统

除敞开式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IIIIII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式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I类修车库均要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机升)

泡沫-水喷淋系统对于扑救汽车库火灾具有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更好的效果,地下汽车库可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宜采用泡沫-水喷淋:I类地下汽车库、I类修车库、停车数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的机械式汽车库(口诀:1修1地机)

7.2.4可二氧化碳:停车数量≤5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50机)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除敞开式汽车库外,I类汽车库、修车库,II类地下汽车库、修车库,II类高层汽车库、修车库,机械式汽车库以及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升)

(5)防排烟:除敞开式汽车库及建面S0m2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排烟系统

汽车库、修车库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的建面≤0m2;当采用自然排烟时,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应≥室内地面面积*2%,排烟口宜沿外墙周长方向均匀分布,排烟口的下沿不应低于室内净高*1/2(对比防排烟无3m要求)

(6)9.0.1I类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机用电应按一级负荷;II、III类汽车库和I类修车库可采用二级负荷;IV类汽车库和IIIIIIV类修车库可采用三级负荷

(7)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除停车数量≤50的汽车库、以及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内应设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地面最低照度应≥1lx,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疏散出口顶部,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且距地面高度1m,通道上的指示标志,其间距宜≤20m

八洁净厂房防火

耐火等级≥二级,甲乙类生产的洁净厂房,宜单层,防火分区:单≤m2,多层≤0m2

洁净厂房必须设置消防给水设施;洁净厂房的疏散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洁净室的生产层及上下技术夹层,应设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应≥10L/s,同时使用水枪数应≥2支,水枪充实水柱应≥10m,每支水枪的出水量应≥5L/s

自动喷水系统:喷水强度宜≥8L/(min.m2),作用面积宜≥m2

九信息机房防火

1、信息机房分类:电子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机房为A,较大为B,其余为C

2、信息机房与其他性质用房设在同一建筑内时,宜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内的二、三层。数据中心内放置计算机的机房不宜5层

十古建筑防火

消防总体布局:

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与消防装备对应表:消防车道净宽≥4m,一般消防车;[3,4],小型;[2,3],消防摩托车;2,手抬机动消防泵

单个消防分区占地面积宜为-m2

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与控制区之间:宜采取道路、水系、广场、绿地等防火隔离带或其他防火措施分隔

距离最近的消防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不能到达的文物建筑所在区域的,应合理设定消防点,消防点建筑面积≥15m2

消防给水系统:

文物建筑宜采取室内消火栓室外设置,当必须设置在内部时,应减少对被保护对象的明显影响

有传统彩画、壁画、泥塑等的文物建筑内部,不得设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相连接的进水管≥2条,设置室内消火栓时,各层任意部位应有2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充实水柱≥10m,消火栓间距应≤30m

灭火设施:

采用自动灭火系统时,优先采用无管网系统,在有人值守的情况下,启动装置应为手动控制(表4-1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和系统设备的设置应遵循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对火灾形成的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可根据模拟实验的结果选择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的布置宜采用重点保护与区域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特别重要的文物建筑或场所应采用双重保护。文物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与消防控制室报警总线采用有线方式连接有困难时,应设置人工火灾报警装置及独立式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应通过无线方式与消防控制室联网。在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宜在其周边选择适当的高位设置能完全覆盖保护区、基本覆盖控制区的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L20m的内走道,应设置。消控室等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正常照明线路应在人员疏散后再切断

配电设计: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配电线路的保护导体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在进入文物建筑时接地,进入文物建筑后的配电线路N线与PE线应严格分开

文物建筑的配电箱外壳应为金属外壳,箱体电气防护等级室内不应低于IP54,室外不应低于IP65

文物建筑的照明光源宜使用冷光源,且灯具附件无危险高温,各种开关应采用密闭型。

设备和管线宜明装,配电线路应穿金属导管保护

设备及管线不应在集中储存的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附近安装

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应避开潮湿部位和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

配电线路不宜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当必须时,应穿金属管敷设

配电设备不应安装在明火和热源附近,也不应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构件上,配电设备外壳距可燃构件应≥0.3m;

1kv及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

用电设备的外露金属外壳应与线路的PE线做可靠的电气连接,穿线金属导管应相互可靠连接,且在用电设备、接线盒和配电箱处与PE线接线端子连接

建筑物设有防雷击保护装置时,配电线路的PE线与防雷装置应作可靠的等电位连接

1、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柴草、木料

2、严禁将煤气、液化石油气等引入古建筑

3、禁止在古建筑的主殿屋设生产生活用火,在厢房时、走廊、庭院等处需设时,必须有防火安全措施

4、严禁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炉等电加热器具,不准使用荧光灯和60W的白炽灯,灯饰材料燃烧性能应≥B1级

5、电气线路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采用阻燃聚氯乙烯穿管保护或穿金属管敷设,不得直接敷设在梁柱等可燃构件上

6、古建筑内燃灯、点烛、烧香等用火应在室外固定位置,并由专人负责看管

十一人民防空工程防火

1、●人防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二级

●人防工程内不得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60℃的液体燃料

●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不应设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活动场所

●医院、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在-1层时,高差应≤10m

●旅店、病房、员工宿舍不得设在-2层及以下,并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其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

●人防地下商店不应经营和储存甲乙类商品,营业厅不应设在-3层及以下,总建面S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4.1.2每个防火分区应≤m2,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增加1倍,局部设,局部增加1倍

4.1.3设有火灾自报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营业厅、展览厅等,当采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S≤0m2

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防火分区S≤0m2,当设有双自时,最大建筑面积不得增加

溜冰场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其面积可不计入对应场所防火分区面积,

●避难走道不划分防火分区,避难走道为3h实体防火墙+甲门(前室2个都是甲门)

●歌舞娱乐2+1.5乙门,消控室2+1.5甲门

●人防中中间储罐和储油间的分隔条件2h隔墙+甲门

●4.1.1人防工程内应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水泵房、污水泵房、水池、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与柴油发电机房或锅炉房配套的水泵间、风机房、储油间等,应与柴油发电机房或锅炉房一起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划分宜与防护单元相结合;

●4.1.4丙、丁、戊类物品库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建面同工业仓库,当设双自系统时,可增加1倍,局部设,局部增加1倍(注意与工业仓库的区别)

●4.1.5人防工程内设置有开敞楼梯和自动扶梯等上下连通层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计算,且连通的层数不宜大于2层

●4.2.4下列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控室、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灭火剂储瓶室、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和空调机房、可燃物存放量平均值超过30kg/m3火灾荷载密度的房间等,墙上应设置常闭的甲级防火门

(2)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2(建规3h)+1.5+墙上应设置常闭的甲级防火门,并应设置高mm的不燃烧、不渗漏的门槛,地面不得设置地漏;

(3)同一防火分区内厨房,食品加工等用火用电用气场所,墙上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人员频繁出入的防火门应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常开式防火门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m2,隔墙上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4.3.3本规范允许使用的可燃气体和丙类液体管道,可穿过储油间与机房间的防火墙,严禁穿过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

●4.4.2位于防火分区分隔处安全出口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当使用功能上确实需要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在其旁设置与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走道相通的甲级防火门;用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代替甲级防火门时,其耐火性能应符合甲级防火门的要求,且不得用于平战结合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处

2、安全疏散设施

●以下场所,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时,应设防烟楼梯间((0商展吃健娱,电礼医旅)

电影院、礼堂

建面Sm2的医院、旅馆

建面S0m2的商场、餐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多功能厅、健身体育场所等

●每个防火分区安出数量≥2个,当有≥2个防火分区相邻,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设的防火门作为安出时,防火分区安出应符合:防火分区建面S0m2的营业厅、展览厅,通向室外安出≥2个,≤0m2的,≥1个;在一个防火分区内,设置通向室外的安出宽度之和≥《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安出总宽度*70%

●《人防》5.1.1建面S≤m2,室内外高差≤10m,容纳人数≤30人的防火分区,当设有仅用于采光或进风用的竖井,且竖井内有金属梯直通地面,防火分区通向竖井处设有乙级常闭防火门时,可设一个通向室外安出,也可设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区别建规:除人密外,建面S≤m2,埋深≤10m,人数≤30人的地下,当需设2个安出时,其中1个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建面S≤m2,且人数≤3人的防火分区,可设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15m(设自喷无增加25%的放宽)

●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应为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设自喷无增加25%的放宽),歌舞娱乐场所当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疏散门到最近安出距离应≤9m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出的直线距离≤30m(5个厅的距离没有30+10直接30m),当该防火分区设置有自喷时,疏散距离可增加25%

●当人防地下商店总S00m2时,用防火隔间及防烟楼梯间等分隔时,防火隔间的墙应为3h实体防火墙,门为常开甲级门,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门。下沉式广场应设置≥1个直通地坪的疏散楼梯,疏散楼梯总宽度可包括疏散楼梯宽度和90%的自动扶梯宽度,当需设防风雨棚时,棚不得封闭,四周敞开的面积应下沉广场投影面积*25%,经计算40m2时,可取40m2,敞开高度应≥1m。

●5.2.3人防地下室与地上层必须共用楼梯间时,2+乙+明显标志

3、消防设施设置

●当人防工程内消防用水总量10L/s时,应设室外消火栓,且距出入口距离宜≥5m(消水规[5,40])。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的距离应≤40m(消水规[15,40])

●室内消火栓系统:建面m2的人防/电影院、礼堂、消防电梯间前室和避难走道,室内消火栓总数10个时,给水管道应环状。室内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10m,栓口出水压力0.5Mpa时,应设减压装置

●以下部位设自喷:(歌舞娱乐2舞台,大8小8观众厅,一般油丙)

①除丁戊类物品库房和自行车库外,建面m2的丙类库房和其他建面S0m2的人防

②座的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且吊顶下表面至观众席室内地面高度≤8m时

③舞台使用面积m2时

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⑤建面m2的地下商店和展览厅

⑥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和装机总容量KW的柴油发电机房

●以下场所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歌舞,丙丁0,商展)

建面m2的地下商店、展览厅和健身场所

建面0m2的丙丁类生产车间和丙丁类物品库房,重要的通信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和变电室,重要的实验室和图书、资料、档案库房,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

●消防水池的补水管设计流速宜≤2.5m/s(消水规:补水≤1.5m/s,给水≤2.5m/s),补水时间应≤48h,容积m3的,应分成两个独立

●消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可用蓄电池做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应≥30min

人防消防疏散照明灯,地面最低照度应≥5lx;歌舞娱乐、Sm2的商业营业厅的疏散走道地面上,应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并宜设置灯光型,当地面照度较大时,可设蓄光型(建规不允许,灯光型间距宜≤3m,蓄光型宜≤2m

《人防规范8.2.4》沿墙面设置的疏散标志灯距地面应≤1m,间距应≤15m,疏散走道上方的疏散标志灯下边缘距室内地面应≤2.5m

避难走道、消控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室、配电室、通风空调室、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及发生火灾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建面m2的人防,其消防备用照明照度值宜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值,≤m2的,不宜低于正常*50%

●防排烟

6.5.1机械加压送风和排烟管道,金属风道≤20m/s,混凝土或砖砌≤15m/s(防排烟规范中不应采用土建风道)

防烟: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前室应设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丙丁戊类物品库房宜采用密闭防烟措施

6.1.4排烟:总建面m2的,建面50m2的房间,丙丁类生产车间,长度20m的疏散走道,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庭等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设置自然排烟的场所,自然排烟口底部距室内地面应≥2m

4.1.7每个防烟分区的建面宜≤m2,但当从室内地面至顶棚的高度6m时,可不受此限

6.2.7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应采用室外新风,采风口与排烟口的水平距离宜15m,并宜低于排烟口,当采风口与排烟口垂直布置时,宜低于排烟口3m(防排烟规范补风口与排烟口≥5m)

6.4每个防烟分区内必须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应设置在顶棚或墙面的上部,排烟口宜在该防烟分区内均匀布置,并应与疏散出口的水平距离2m(防排烟1.5m)

第五篇消防安全评估

第一章概述

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损害性、突发性等特征

风险管理过程:明确环境信息--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分析、评价三步骤)—风险应对—监督和检查。沟通和记录应贯穿于风险管理全过程(口诀:环评应监查,评估识分价)

火灾风险评估的分类:

按建筑所处状态预先评估按指标处理方式定性评估

现状评估半定量评估

定量评估

火灾风险评估的基本流程

前期准备—火灾危险源的识别—定性、定量评估—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评估(消防管理制度评估、火灾应急救援预案评估、消防演练计划评估)—确定对策、措施及建议—确定评估结论—编制火灾风险评估报告

第二章火灾风险识别

火灾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指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拥有能量的载体

第二类危险源指导致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不安全因素

火灾五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时间、空间

建筑防火被动防火: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扑救条件、防火分隔设施

主动防火:灭火器材、消防给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疏散设施

人员状况:表现在人员荷载、人员素质、人员熟知度、人员体质等

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内部管理、消防监督管理

消防救援力量:消防站、消防救援人员、消防装备、到场时间、应急预案、后勤保障

第三章火灾风险评估方法概述

一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的形式:1、提问式2、对照式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与实施:1、确定系统2、找出危险点3、确定项目与内容编制成表4、检查应用

5、整改6、反馈

编制方法:经验法;系统安全分析法:通过事故树进行定性分析,求出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按最小割集中基本事件的多少,找出系统中的薄弱环节,以薄弱环节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编制安全检查表

二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危险等级4个级别,I安全II临界III危险IV破坏性

三事件树分析法按事故发展的时间顺序,由初始事件开始推论可能的后果,从而进行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事故连锁越多,系统越危险,事故连锁中事件树越少,系统越危险。遵循每一时间可能的后续事件只能取完全对立的两种状态之一的原则,逐步向结果方向发展,直到达到系统故障或事故为止

编制步骤:确定初始事件—判定安全功能---绘制事件树---简化事件树(初功绘简)

确定初始事件方法:根据系统设计、系统危险性评价、系统运行经验或事故经验等确定;根据系统重大故障或事故树分析,从其中间事件或初始事件中选择(设评经选)

四事故树分析法是一种演绎推理法,通过对事故树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确定安全对策提供可靠依据。结果事件(顶事件,矩形),底事件(圆形),特殊事件(菱形)。引起顶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称为割集(截集或截止集),一个事故树中的割集一般不止一个,在这些割集中,凡不包含其他割集的,称为最小割集,最小割集是引起顶事件发生的充分必要条件。只要某些基本事件不发生,顶事件就不会发生,这些不发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称为径集(通集、路集),最小径集是保证顶事件不发生的充分必要条件

第四章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评估

性能化防火设计主要内容

1、确定设计火灾场景与设定火灾(包括t2)

2、不同类型建筑的火灾荷载密度确定

3、烟气运动的分析方法

4、人员安全疏散分析

5、主动消防设施的对火反应特性分析

6、火灾危险和火灾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7、性能化设计与评估中所用方法的有效性分析

火灾风险较大的火灾场景应包括发生概率高,但火灾危险不一定最大,或火灾危害大,但发生概率低的火灾场景

在设定火灾时,一般不考虑火灾的阴燃阶段、衰退阶段,而主要考虑火灾的增长阶段及全面发展阶段。但在评价火灾探测系统时,不应忽略阴燃阶段,在评价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时,不能忽略衰退阶段

烟气流动的驱动作用

1、烟囱效应

2、浮力作用

3、气体热膨胀作用

4、外部风向作用

5、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

烟气流动的计算方法及模型选用原则

1、经验模型(局部模型)

2、区域模型

3、场模型

4、场区混合模型

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因素

1、人员内在影响因素(心理因素、生理因素、现场状态、社会关系)

2、外在环境影响因素(建筑物的空间几何形状、建筑功能布局、建筑内具备的防火条件等)

3、环境变化影响因素

4、救援和应急组织影响因素

人员安全疏散分析的性能判定标准:可用疏散时间必需疏散时间

人员疏散运动时间是指建筑内的人员从疏散行动开始至疏散结束所需要的时间,包括行走时间和通过时间

疏散分析参数

1、人员数量的确定人员密度、计算面积、人流量法

2、人员的行走速度人员自身条件的影响/人员密度的影响/建筑情况的影响

3、出口处人流的比流量

4、通道的有效宽度

人员疏散模型:离散化模型、连续性模型

综合能力后章节移动至此

第四篇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

第一章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

对区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是分析区域消防安全状况、查找当前消防工作薄弱环节的有效手段

1、评估范围:包括整个区域范围内的社会因素、建筑群、交通路网等(社交群)

2、评估原则:系统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3、评估流程:(口诀:信息识别建体系、分析结论控风险)

①信息采集:重点收集:评估区域内人口、经济、交通等概况,区域内消防重点单位情况、周边环境情况、市政消防设施相关资料、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等(人财路境,设重章预)

②风险识别:火灾危险源分为客观因素和人为因素

一级指标:火灾危险源、区域基础信息、消防救援力量、火灾预警防控和社会面防控能力

③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二级指标:重大危险因素、人为因素/区域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灭火救援能力/消防管理、消防宣传教育、保障协作/火灾防控水平、火灾预警能力、公众消防安全满意度

三级指标

④风险分析与计算:I级低风险(85,]几乎不可能,II级中风险(65,85]可能一般,III级高风险(25,65]可能较大,IV级极高风险(0,25]可能重大或特大

⑤确定评估结论

⑥风险控制: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

4、火灾风险因素识别及选择

火灾预警防控:万人火灾发生率反映火灾防控水平与人口数量的关系

十万人火灾死亡率反映火灾防控水平与人口规模的关系

亿元GDP火灾损失率反映火灾防控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

第二章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与技术

评估原则: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适用性

评估流程:

①信息采集:建筑的地理位置、使用功能、消防设施、演练与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等(地功设章预)

②风险识别:

●影响火灾发生的因素:可燃物、助燃物、火源是物质燃烧三要素;可燃物、助燃剂、火源、时间、空间是火灾的五个要素

●影响火灾后果的因素

●措施有效性分析:防火(防止火灾发生、防止火灾扩散)、灭火(初期火灾扑救、专业队伍扑救)、应急救援(人

员自救、专业队伍救援)

③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一级指标:火灾危险源、建筑防火性能、内部消防管理和消防保卫力量

二级指标:客观因素、认为因素、建筑特征、消防设施、支援力量和消防团队

④风险分析与计算

⑤风险等级判断(教材P表4-2-6风险分级量化和特征描述)

⑥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消除/风险减少/风险转移

第三章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与技术

一适用范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全部或部分进行消防性能化设计:

1、超出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

2、按照现行标准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下列情况,不应采用此方法:

1、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际技术标准有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消防技术标准已有明确规定,且无特殊使用功能的建筑

3、住宅

4、医疗、教学、幼儿园、托儿所、老年人建筑、歌舞娱乐游艺场所

5、甲乙厂房、甲乙仓库,可燃液体、气体储存设施及其他易燃易爆工程或场所

二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的基本程序与设计步骤

基本程序

①确定建筑的使用功能、用途和建筑设计的使用标准

②确定需要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进行设计的问题

③确定建筑的消防安全总体目标

④进行消防性能化试设计和评估验证

⑤修改、完善设计,并进一步评估验证,确定是否满足所确定的消防安全目标

⑥编制设计说明与分析报告,提交审查与批准

设计目标的性能判定标准包括:

①生命安全标准:包括热效应、毒性、能见度等

②非生命安全标准:包括热效应、火灾蔓延、延期损害、防火分隔物受损、结构的完整性、对暴露于火灾中的财产所造成的危害等

消防安全总目标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减小火灾发生可能性/保证人员安全/建筑结构不垮塌/减少由火灾造成商业运营生产过程的中断/保证建筑内财产安全/建筑发生火灾后不会引燃其相邻建筑/尽可能减少火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设计步骤:

①确定性能化设计的内容和范围

②确定总体目标、功能要求和性能判据

③开展火灾危险源识别

④制订试设计方案

⑤设定火灾场景和疏散场景

⑥选择工程方法

⑦评估试设计方案

⑧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⑨完成性能化设计评估报告

三火灾场景和疏散场景设定

确定火灾场景的原则:应根据最不利的原则确定,即选择火灾风险较大的火灾场景作为设定火灾场景,一般是指最有可能发生但火灾危害不一定最大或火灾危害大但发生的可能性较小的火灾场景

在设计火灾场景时,应分析和确定建筑物以下情况:建筑物内的可燃物/建筑的结构布局/建筑物的自救能力与外部救援力量

疏散场景设计需要考虑:疏散走道的情况、人员状态(如人员密度、对建筑的熟悉程度)、火灾烟气和人员的心理素质

第四章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

现场检查以检查表法为基本方法

问卷调查对象不应少于5人

抽查的基本原则如下:对于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设置及疏散楼梯的形式和数量应全部检查

对防火分区进行抽查时,抽样位置应至少包括建筑的首层、顶层、标准层与地下层

对安全疏散设施及消防设施进行抽查时,各设施、设备的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

当抽查到的设施设备有不合格检查项时,对该设施设备再抽样检查4处,不足4处,全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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